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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步入“严监管”时代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高帆 | 发布时间: 2023-05-17 | 871 次浏览 | 分享到:

5月16日,《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开始实施,货币基金正式步入“严监管”时代。

根据《暂行规定》,一旦有货币基金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超2000亿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5000万个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证监会进行评估后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

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全市场规模超过2000亿元的货币基金共有三只,分别是天弘余额宝、易方达易理财A和建信嘉薪宝A,规模分别为6871.71亿元、2292.67亿元和2004.86亿元。持有人户数方面,天弘余额宝的持有人数量高达7.44亿户,远超其他同类产品。

货基监管趋严 多角度防范风险

《暂行规定》不仅框定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范围和具体的监管要求,对人员配置、风险管理、投资比例等方方面面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人员配置方面,《暂行规定》第六条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配置专门的投资、研究、交易、风控、合规、运营、稽核等岗位人员,相关岗位人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从业经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少于2人。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的考核评价、薪酬激励等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相挂钩。

风险管理方面,《暂行规定》第七条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针对性建立健全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管理体系,设置更为严格审慎的风险控制要求,提高压力测试频次。基金托管人应当切实履行受托职责,审慎从严监督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两处以上应用级灾备系统。

对于核心的投资运作,《暂行规定》第八条指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指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包括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15%、涉及私募资管产品的债券逆回购交易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等9项具体规定。

新规影响深远 重在保护投资者利益

《暂行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对财富管理市场影响深远。此举意味着对系统重要性金融主体施加附加监管要求的范围由此前的银行进一步拓展到了货币基金甚至资管产品领域。《暂行规定》对于重要货币基金进行识别并施加附加监管要求将有利于更好地防范风险。

《暂行规定》的核心要求之一是提升货币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比如明确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久期和杠杆等约束。货币基金是典型的规模驱动型产品,一般情况下规模越大,基金公司能够获取的收益越高,但如果超过了管理团队的管理上限就有一定的引发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在目前的新规之下,基金管理人除了重视规模之外,还需要更加重视对负债端、投研端等方面的管理,部分管理人或有主动压降管理规模的需求。

此次出台的《暂行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抗风险能力,减少单只或单品类产品可能对市场形成的冲击,以使得货币基金能够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作用,同时对保护投资者利益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