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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入行门槛全面提高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高帆 | 发布时间: 2023-02-28 | 41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些年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步伐加快,如何规范发展、如何扶优限劣等问题都是市场关注的焦点。2月24日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配套指引,迅速引发了行业的关注。《办法》进一步提高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出资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等行业的关键参与主体的从业门槛,并作出规范性要求;此外,还对基金的募集资金规模、基金存续期限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办法》中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一、新设管理人门槛全面提高

  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需满足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专职员工不少于5 人。

  2、私募股权/证券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以及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或者相关产业管理等工作经验。

  3、证券私募的相关高管需近10年内连续2年以上的投资业绩,单一管理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私募的相关高管则是近10年内至少2起主导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项目经验,投资金额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至少应有1起项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权并购或者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

  4、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具有3年以上投资相关的法律、会计、审计、监察、稽核,或者资产管理行业合规、风控、监管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二、首次募集资金门槛提高

  1、私募证券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私募股权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创业投资基金备案时首期实缴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但应当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符合前述初始募集规模最低要求的实缴出资。

  3、投向单一标的的私募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新《办法》还对私募股权的存续期做了安排:私募基金应当约定明确的存续期。私募股权基金约定的存续期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少于5年。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存续期不少于7年的私募股权基金。

  新《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私募基金行业提高门槛是大势所趋,也非常利于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未来小基金的生存将越发艰难,行业出清速度也会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