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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公司债承销破1300亿 业内呼吁放开券商发行主体资格
来源:中国经营报 | 作者:崔文静夏欣 | 发布时间: 2022-03-02 | 4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发布2021年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专项统计(以下简称“专项统计”),其中,证券公司在沪深交易所市场承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格外引人瞩目。

    随着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主力军的券商加大了绿色金融创新的参与力度,绿色债券即是重要体现之一。根据专项统计,2021年全年作为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50家,承销(或管理)债券(或产品)102只,合计金额1376.46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38只,合计金额529.25亿元,创历史新高。

    从绿色债券主承销家数来看,前三甲分别为中信证券、东吴证券和中金公司;发行金额方面,前三强则为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资管”)。

    根据中金研究院在2021年的测算,为实现“碳中和”,至2060年中国大约需139万亿元的投资,其中到2030年即需投资约22万亿元,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将有效弥补潜在的绿色投融资缺口。

    正如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债务融资业务线行政负责人汤峻所言,目前大型券商基本都建立了专门的绿色及ESG研究团队和投行股权债权融资团队,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研究及业务拓展,通过产品的研究及创新助力绿色金融发展,形成了较为显著的承销及专业优势。

    50家券商参与绿债承销或管理

    从绿色债券主承销家数来看,前三甲分别为中信证券、东吴证券和中金公司;发行金额方面,前三强则为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和华泰证券资管。

    目前,国内绿色债券分为绿色金融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五大类。其中,绿色金融债券由央行及银保监会监管,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监管,绿色企业债券由发改委监管,绿色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则由证监会及交易所监管。

    中证协专项统计即主要针对绿色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专项统计共有参与券商50家,统计分为“绿色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主承销(或管理人)家数”和“绿色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已发行金额”两大类。前者冠亚季分别为中信证券(10.67家)、东吴证券(8.83家)和中金公司(8.1家),后者前三甲为中金公司(166.32亿元)、中信证券(164.69亿元)和华泰证券资管(110.10亿元)。

    2021年,中金公司共承销35单绿色债券,其中协助金融机构发行12单绿色债券,协助非金融企业发行23单绿色债券。其中,标杆项目包括:协助国家能投、华能集团完成交易所首批碳中和债发行,助力国开行完成境内最大规模碳中和绿色金融债暨境内首单获得CBI认证的碳中和债发行,作为管理人完成境内全市场首单碳中和类REITs——中能建风电资产类REITs项目、市场首单水电绿色类REITs——国电投集团类RE-ITs;参与国开行“黄河流域专题绿债”、国开行“长江经济带专题绿债”、全国首单碳中和绿色项目收益债券、交易所首单蓝色债券等创新品种发行。

    此外,中金公司还协助深圳市政府发行首批离岸绿色地方债,协助进出口银行完成2021年绿色金融债发行,协助亚投行完成境外可持续发展债券发行,助力完成银登中心首单碳中和信贷资产流转;与绿金委共同推动《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中译文发布,促进中欧绿色资金双向流动,降低跨境交易中的绿色认证成本。

    中信证券同样成绩亮眼。在境内绿色债券承销方面,2021年累计参与发行规模1201.38亿元,发行只数50只。在境内绿色证券化产品承销方面,累计为7家发行主体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21只,总计发行规模161.11亿元。在国际绿色债券市场承销方面,共承销36单ESG及境外绿色债券,其中29单为美元,合计发行规模122.66亿美元;6单为人民币,合计发行规模97.5亿元人民币;1单为港币,合计发行规模25亿港元。

    与此同时,中信证券助力国家能源集团、深圳地铁、天成租赁成功发行全市场首批碳中和绿色债券,作为计划管理人助力中海地产成功发行全国首单碳中和CMBS,助力顺丰泰森成功发行全国首单民营企业碳中和公司债券。在产品交易方面,中信证券完成了市场首笔以“上海清算所碳中和债券指数”为标的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

    华泰证券资管发行了龙源电力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2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用于碳中和)、东方欲晓12号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用于碳中和)、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用于碳中和)、中电投融和租赁2021年第二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华泰资管-中节能惠山水务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长江大保护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华泰资管-中电投融和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合计发行6单产品。

    根据记者了解,东吴证券在双创债领域成果突出,取得不少行业领先的实践,包括先后成功发行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债券、首批创新创业可转换债券等,双创债发行数量已连续六年位居行业第一。而2021年,东吴证券在绿色债券方面同样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成功发行全国首单碳中和知识产权质押创新创业债券、江苏省首单公开发行碳中和公司债券、江苏省首单海绵城市绿色公司债券、苏州市国资体系首单绿色资产支持证券、苏州首单碳中和公司债券等,有效拓宽了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东吴证券副总裁姚眺告诉记者,东吴证券一向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在创新金融工具、服务中小微企业方面积极探索。绿色债券是证券行业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着力点,公司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坚持绿色优先,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大绿色债券的推进力度,绿色债券规模得以快速发展。

    根据中证协数据,在绿色债券发行数量位列行业第二的同时,东吴证券的绿色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已发行(或管理)金额,也由2020年的17.2亿元增至52.21亿元,同比增长204%。

    绿色通道+税收优惠

    债券发行专用通道上,各金融监管部门对于绿色债券品种均制定了专项指引,并在审核方面开辟专项审核通道。

    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大门开启于2015年年底。2016年,上交所和深交所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建立绿色公司债的发行与交易规范,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参与绿色债发行就此开启。2016至2019年间,券商承销的绿色债券金额年年递增,2019年达985.05亿元;2020年受疫情影响略有下降;2021年以52.15%的高速增至1376.46亿元。

    绿色债券快速发展背后,离不开系列政策红利的支持。

    东吴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胡俊华介绍,证监会将绿色债券纳入证券公司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券商承销绿色债券在证监会风险评价中可获得相应加分;上交所和深交所为绿色债券审核开辟了专用通道,绿色债券审核速度明显快于其他债券。而江苏省、苏州市均制定了绿色债券专项补贴,为发行绿色债券的机构提供利息补贴。2020年,东吴证券发行了全国首单绿色创新创业疫情防控债券,在补贴支持下,年化综合成本仅为1.1%,极大地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华泰证券资管结构融资部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当前政策环境优越,交易所对绿色资产证券化申报受理及审核均设置绿色通道,沪深交易所市场首单绿色资产证券化项目从提交申请材料至出具无异议函均不足10个工作日,远短于常规项目,大大提高了企业融资效率。

    汤峻对绿色债券现有政策红利做了更为详细的概括。他提到,目前中证协将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纳入证券公司的评价体系中,并通过定期发布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专项统计承销排名以鼓励证券公司参与绿债发行。在绿色债券承销发行方面,目前各监管机构均建立了相应的“绿色通道”并发布专项发行指引文件,以支持绿色债券的发行。在投资端,目前税收优惠政策及部分省份绿色债券实行财政贴息也降低了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同时加上监管机构对于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的鼓励及激励措施,也进一步促进了绿债的发行。此外,上海清算所为支持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对绿色债券的发行登记费率、付息兑付服务费率予以优惠。上述政策中关于绿色债券发行及付息相关费用的调减进一步降低了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这将有利于推动绿色债券的发行,支持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固定收益组负责人慈颜谊则从全国层面、地方层面和绿债发行专用通道三个层面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分析。

    全国层面,政策强化对绿色债券的激励。2021年12月23日,央行创新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政策工具,旨在用增量资金支持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和建设,增加能源总体供给能力;通过形成政策规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目前,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已顺利落地,央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发放了第一批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855亿元。

    地方层面,部分地方政府对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制定了很多激励性的措施,鼓励各类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对绿色债券贴息、担保和补贴等。以江苏省为例,其对环境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和绿色债券进行贴息,对于长江生态修复债券等绿色债券,按照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贴息持续时间为2年,单只债券每年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除了江苏外,还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四川省、广西南宁市等多地政府实施对绿色债券发行人提供补贴等实质性的绿债激励政策。

    债券发行专用通道上,各金融监管部门对于绿色债券品种均制定了专项指引,并在审核方面开辟专项审核通道。例如交易所绿色公司债券可与一般公司债券并行申报审核,提高审核效率;交易商协会已注册的普通债务融资工具可在发行前变更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提高了发行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