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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宜昌市首例“套路贷”案件等四起涉恶涉黑典型案件
来源: 楚天都市报 | 作者:姚嘉莉 | 发布时间: 2020-12-26 | 5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打财断血,深挖彻查保护伞。12月25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宜昌、荆州、十堰、天门四地扫黑除恶具体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

    会上,四个市级政法委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截至目前,宜昌市共打掉涉黑组织15个、涉恶犯罪集团32个、涉恶犯罪团伙161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348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24人;十堰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2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2件,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701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3人;荆州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6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7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691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36人;天门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46件,刑拘犯罪嫌疑人427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5人。

    胡某涉黑案是湖北宜昌市打掉的首例“套路贷”案件。胡某涉黑组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低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等手段,诱导被害人借款,以手续费等名义变相收取“砍头息”,并签订虚假的借款协议,非法获利。此外,还安排专人公关,采取吃请和送钱、送物等方式,拉拢腐蚀一线公职人员,为违法犯罪活动寻求庇护。去年10月,法院认定胡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赵某案是湖北十堰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高、黑财种类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赵某等人以高利放贷、开设赌场为主要手段,通过实施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该涉黑组织存在期间,以暴力、威胁、软暴力手段欺压残害群众,并干扰、破坏多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采用非法拘禁、贴身跟随、言语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对受害人实行心理强制。

    郑某等人非法采砂涉黑案是公安部督办的长江流域特大非法采砂涉黑案。郑某等人为独霸长江砂石资源,先后利诱、打击举报人,排挤、驱赶外来船只,并暴力抗法,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期间,分班次、分时段疯狂作案,非法采砂销售活动跨越9省36地市,日盗采量达到万吨,并打造非法采砂船“华龙号”,组成“联营船队”,驱赶外来采砂船,暴力收取管理费近80万元。郑某等人行为严重危害航道安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破坏长江鱼类产卵场,极大影响了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

    杨某案是湖北天门市办理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14年至2018年期间,以杨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盘踞天门城区、干驿等地,采取收“保护费”、强迫交易、垄断经营等手段,非法获利达286万余元,以维护音乐会所秩序“看场子”为名,在多处文化娱乐场所制造打砸事件,并强迫音乐会所股东转让股权,垄断酒水供应,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