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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PP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来源:PPP创新结构 | 作者:孙碧宁 | 发布时间: 2019-01-17 | 2088 次浏览 | 分享到:

  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作为一种新型融资建设方式,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PPP项目的税收法规。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42号)提出:落实和完善国家支持公共服务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公共项目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可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PPP项目可以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分布于多个税种的优惠政策中。目前,PPP项目能够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为主,此外还适用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集中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抵免、股利分配以及特殊区域减免这四大方面。


  (一)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针对从事国家重点扶贫的公共基础设施的企业,给予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即企业投资经营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减半征收,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为目录)中规定的项目。企业投资建设属于目录的项目,且该项目分批次建设但采用一次性核准的,如果每批次的项目在空间上独立,每批次项目可单独进行会计核算,且每批次项目具有独立收入能力,那么可以按批次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此外若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也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二)税收抵免


  对于购买使用节能环保以及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可享受投资额的10%的应纳税所得税抵免额度,本年不足抵免的,则可在接下来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但需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购买专用设备,而非使用政府补助资金购买;第二,专用设备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目录中的专用设备。


  (三)股利分配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不足12月取得的股票投资收益。因此,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PPP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所获得的项目公司投资收益可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特殊区域免税


  企业所得税特殊区域免税主要为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相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于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股利类产业目录》中规定产业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至2020年12月31前可享受优惠税率15%的优惠政策。对于西部地区2011年1月1日前新设的企业,如果已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可优惠至适用期满。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免税优惠


  在教育、医疗、养老、供热、农村饮水等领域的PPP项目可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例如,饮水工程有关的企业若只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其获得的销售水的收入可全部免征增值税;若既向农村居民供水又向城镇居民供水,可按照农村居民供水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享受优惠条件。又如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托儿所或幼儿园提供的保育教育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及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也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行列。


  (二)即征即退


  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领域的PPP项目,可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其中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工业废气处理劳务,按70%退税率退税。


  若销售的电力、热力是来自以下生产原料或生产过程的:1.以垃圾或者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为燃料生产的;2.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为原料生产的;3.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以及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且上述销售的热力、电力符合技术标准,均适用于100%退税率。此外对于企业利用风力资源发电的电力产品,自2015年7月1日起,按照50%退税率退税。


  三、其他税种优惠政策


  (一)耕地占用税


  对于交通类的PPP项目,关于修建航道、港口、停机坪、公路线路、铁路线路或者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的项目,可减按每平方米2元税额征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对上述情形实行免征、减征耕地占用税。


  (二)土地增值税


  对于存量资产转为公租房的PPP项目来说,当旧房转让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时,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契税


  根据相关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时,可免征契税。这对于进行饮水工程建设的PPP项目,如自来水厂PPP项目,可以适用。


  (四)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优惠政策中,企业办学的房产、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使用的厂房、饮水工程单位自用的办公和生产的房产均予以免征房产税,其房产、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大型体育馆中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均适用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城市交通建设中,公交站和客运站的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设计能源(如煤炭、石油等)和交通(如铁路、民航等)类企业的能源、交通用地和其他用地,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从事以上领域的PPP项目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