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缝渐开:新三板扩容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朱耿洲在中大MBA班授课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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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厦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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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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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扩容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打开了一道门缝。”12月14、15日,中国资本策划研究院(CCP)院长朱耿洲博士为在广州参加中山大学总裁高级MBA33、34期研修班的企业学员们讲学时就“新三板扩容”最新金融形势政策、广东企业的优势与机遇进行了精准的剖析。班上许多学员听得激动不已,感到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门缝已经打开!
(图为朱耿洲在中大MBA班讲学 )
新三板扩容新政颁布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国务院12月14日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决定》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市场体系建设、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投资者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及监管协作等六个方面作了规定。股份转让也将突破现有的国家高新区限制,扩容至全国所有符合条件企业。
《决定》的出台,对于更好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都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新三板定增网显示,扩容后首批全国性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有望在一个月内完成。由于各地企业参与热情极高,首批挂牌企业有望超过200家。预计未来五年,累计将约有7000家企业挂牌,总市值约1.4万亿元。
朱耿洲博士点评到:新三扳扩容和发展,对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生存发展意义深远,中小微企融资难渐渐缓解,多层次资本市场终于真正对他们打开了一道门缝!
新三板扩容为广东中小微企业带来福音
“尤其是第一个方面,《决定》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要‘充分发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广东这方面的企业很多,中小企业数量曾超过80万个,曾位居全国第二,在座的学员中许多就属于这方面的类型,因此符合条件的学员企业要抢好这份‘头啖汤’。”朱耿洲博士自豪的指出。
一直以来资本市场离中小微企业太远,特别是国内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高企,无法得到金融的支持,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而这次新三板扩容,正是把理想变成现实,能够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这是《决定》的重点,也是广大中小微企业及时的阳光雨露---朱耿洲博士指出。
朱博士还介绍说,中小微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决定》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而对于投资者而言,由于新三板企业的信息披露,及时参与这类企业的再融资,也使得PEVC等投资者多了投资的信息渠道。只要证券市值300万元以上,都可以参与新三板投资,也可购买基金理财产品间接投资---这些信息也给了不同类型的学员们极大的鼓舞。
老三板与新三板
朱博士还介绍老三板、新三板、及新三析扩容的过程、意义、作用,以及当下中小微企业如何把握这次机遇,如何处理现实中的困境等问题。
最早,沪深两市曾设立STAQ法人股流通市场和NET法人股市场,以解决法人股流通问题。
2001年,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开通,承担完善退市机制,一些主板退市的个股在此交易。这就是老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老三板挂牌。
2012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就是新三板。
哪些企业可上新三板
相较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新三板主要面向业务模式简单、规模较小、利润在几百万元的企业。股东200人以下无需审核、不设财务门槛、小额快速融资制度、灵活的股债融资工具安排、做市商制度,一系列的重大制度创新契合了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使新三板成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的开放平台。
证监会将根据决定精神,尽快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制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明确“股东人数已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和“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证券且发行后证券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人”两种情形的监管要求。
能否转到主板和二板
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提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在股本总额、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经营、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达到相应要求。由于转板机制确立,新三板将成为创业板蓄水池。
两天的课程在学员连续不断的掌声中结束。
本次课程由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知行优才研究中心EMBA班承办
(本期也是中国资本研究院“融资策划36计”知识体系全国大巡讲总第57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