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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洲:互联网金融是民间金融的阳光化
来源:新浪财经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14-06-10 | 1227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浪财经讯 由零壹财经和金融博物馆联合主办的“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于2014年6月19日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互联网金融新契机:规范与融合。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基金法起草组组长王连洲[微博]在发言时表示,互联网金融本来就是太阳底下的产物,有些人管它叫“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要阳光化首先就要公开、透明,规则公开、收费透明、信息及时披露、全方位展示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我想互联网是可以做到的。


  以下是文字实录:


  王连洲: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论坛。特别是听了徐司长的发言,很受启发。在互联网金融方面,他是专家,讲得很好。我想给大家讲讲我的体会。


  最近一段时间经历了很多事情,参加了阿里巴巴[微博]的两次讨论,中央电视台的一个主持人的几句话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互联网金融是不是金融的吸血鬼、寄生虫,我自己有很多感触。


  首先,祝贺本次互联网金融论坛的举办。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金融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和人们日常生活难以离开的伙伴,它的应用也不断衍生,比如余额宝[微博]、微信红包等等无疑不给人们的理财活动或生活带来极大的方便。比余额宝更疯狂的产品耕地宝也已面世,耕地宝就是通过互联网将老百姓的散钱聚合起来,投资到农村耕地的深度和广度开发上,弥补传统农业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短板,直接将互联网金融服务到实体经济,特别是关于德国将传统的制造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相融合创造出智能化的机械设备,极大的提升了他们在全球核心竞争力中的威信。


  反观我们自己的国家,有人调侃至今还在小商业计谋上搞得无一落伍,在流通环节上搞得不可开交,面对此景此情,我们中国如何增强核心技术竞争力,将吃、穿、住、行、用的名牌产品逐步改换为社会认可的民族品牌,维护国家的尊严、国货的尊严,不能不深感任重而道远。我们需要的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创出崭新的事物。互联网启动的只是一个技术平台和载体。


  传统的金融和互联网融合会产生互联网金融,传统的农业、制造业以及其他产业和互联网融合,必将产生互联网农业、制造业以及其他无穷无尽的互联网行业。十年、几十年之后,互联网技术发展到各种高度或水平,我们着实难以想象。但我们可以想像的是互联网技术能发展到怎样的高度和水平,人类社会、人们的生活将会有怎样的丰富和多彩。


  今天来参加这个论坛的人都是金融行业的领导,互联网金融的从业者或者是爱好者,都知道互联网金融但是不仅仅是几个少数方面,大数据、云计算这些技术与金融相结合,金融的各种服务从线下到线上,这是金融互联网服务的大画面,已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它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也令人感到了它对传统金融业固有秩序造成的冲击和影响。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和影响,人们需要逐步认识和冷静、适应,不应棒杀,也不应放纵不管。不应棒杀是因为互联网金融的突起起码显示了以下几个作用:


  一是调动了普通老百姓参与金融业务、消费金融产品的积极性。天弘基金公司本来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公司,几十亿的规模,摊子小,货币基金销售非常困难。一旦跟支付宝[微博]网络公司合作,吸引了大量的散户,基金资产猛增数千亿元,名声大振。宝宝类产品如雨后春笋,可见宝类产品深受用户的欢迎。当然了,利用了利率差别,难以持久,但在现阶段调动了普通百姓消费金融产品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普通百姓货币资产的收益,惠及了老百姓。


  二是缩小了普通群体之间的利率差别,倒逼了利率市场化的加速。原来百姓都是弱势群体,没多少钱,存到银行了,活期利率零点几,年息只有一点几,这几年来都是负利率。余额宝出现以后,回报达到4%,最高达到7%,当然激起了百姓参与的积极性。有些人说余额宝提高了利率,这不是他们的过错。两极分化,有钱的更有钱,没钱的更没钱,享受高利率的是高端客户,因为对高端客户的服务是做得不错的,机构很多,特别是信托公司,它的下限是100万,没有300万还进不去。诺亚财富的客户平均达到了8千万,信托的收益都在8%以上,高的达到10%以上。在我们中国,基尼系数贫富悬殊,只能越来越高,没有其他的政策措施就很难解决这个问题。余额宝的出现倒逼了利率市场化,银行也推出了一些理财项目。


  三是拓宽了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们长久没有解决的融资难问题。小微企业收入不高,无论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想从银行借钱都很难。资本少、发展不了业务,不发展就有倒闭的危险,银行做的是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只要融资人和投资人都同意,大家都可以在网上签个合同,钱很快就到账。这类的融资,有的是债权融资,有的是股权融资,都发展得很快,解决了很多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资金难问题。中央很多文件都想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但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银行也是企业,不可能承担很高的成本。我们要发展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因为民营企业贡献了80%以上的税收、就业和60%的出口。但他们的资金问题多年无法解决,余额宝的发展让他们看到了希望,找到了融资渠道,这是好事。


  总之,网络金融是伴随传统金融不断发展的结果,有它的客观性,需要的是冷静对待、培育和爱护,不宜棒杀。现在的问题主要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有针对性的为之准备,不能跟上。监管上缺少经验,因而有很多混乱的观念和争议,例如互联网货币基金会不会造成银行存款大量流失、会不会推高市场利率、网络上的融资会不会存在集资、诈骗。很多网络融资平台倒闭了,是不是这个行业根本不具备成立的条件。我想随着时间的发展,大家会逐步形成一种共识,应该鼓励允许它的存在,但需要严格规范监管。


  我个人认为,产生这些争议和质疑是很正常的,起码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大家的经验,包括监管经验,多是固定而成型的东西,对这个新生事物的全面而透彻的认识需要有个过程,互联网金融创新价值的充分体现也需要有个过程。况且,对于这个新生事物需要适应客观需求或需要继续完善的问题,也需要心理和时间上的准备。


  二是互联网金融的实质说到底还是金融,它的关键要求还是风险控制。金融就是钱,拿别人的钱,投资者关心的当然是安全问题。现在还不能说有控制互联网技术风险的万全之策,都还在摸索过程中。


  正是因为上述问题的存在,互联网金融需要在发展中促规范,以及在创新发展中控制风险问题,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我想有关方面正在做这些工作。关于规范发展问题,这里有几个层面。


  第一,政府的监管。在座有监管部门的领导,对这个问题也许胸有成竹,做了很多思考。有关规制的及早顺利出台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可能也有自己的苦恼,即互联网金融发展太快,情况在发生变化,能很快拿出适应市场客观需求的法律、制度、规章,会涉及很多行业,不同的行业又有不同的监管机构,就算同一个行业也可能涉及到应按照什么原则来管理的问题等等。因此,及早的完善互联网金融规制、法律规章,并非十分容易。


  第二个层面是行业自律。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很快,政府的监管匹配需要一定时间。但是,行业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也知道哪些事情是非常危险的。行业通过建立一些联盟组织或者自律组织、协会等,先制定一些自律规范、自查、自纠机制,来防范行业的普遍风险或者是重大风险,尤其是涉及到法律政策方面的风险,就很有必要。一些行业现在做这个工作,但我国行业自律的经验还比较少,怎么能够让自律起作用,还需要大家一起讨论摸索。


  第三个层面是民间的监督。大家容易忽视,但对于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却很重要。俗话说“太阳是最好的防腐剂”,互联网金融本来就是太阳底下的产物,有些人管它叫“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要阳光化首先就要公开、透明,规则公开、收费透明、信息及时披露、全方位展示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我想互联网是可以做到的。


  信息公开透明,民间监督就能够发挥作用,有那么多投资者或者是金融产品的消费者,企业的违法行为,民间舆论界会发现,并予以及时披露。据说网络借贷行业、众筹行业都有一些民间机构在监管他们的交易数据,如果他们自己不披露,这些民间机构就帮助他们披露。如果他们自己也披露,这些机构会对他们的披露进行对比和核实,甚至能比他们更早地发现问题。这些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也说明在互联网金融行业,民间监督、社会监督容易开展,这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关于互联网金融在创新发展中存在的风险问题,需要加强风险控制。



  互联网金融的核心还是金融,根本问题还是要清楚风险在哪里聚集、怎样控制、怎么分散,有些互联网金融企业把风险控制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结合起来,发展了新的金融资源。有的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更加精确的风险预测,还有的利用新型的交易机构有效分散风险、提高流动性等,这些工作涉及到金融的核心安全问题。他们的创新能从更高层次上提高金融效率、降低风险,尤其值得鼓励和肯定。


  总之,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结合,有创新、有风险,更有着发挥创新价值和风险控制的要求。无论是行业监管,还是企业自身运营,都需要在发展中求规范,在创新中重风险,从大趋势上看,互联网金融仍然处于高速发展之中,我们要做的是尽快熟悉它、规范它,而不应该是排斥它、拒绝它,这是我个人的一些感受,欢迎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