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金融”概念横空问世
自2020年底以来,“类金融”这一话题热议不断,热议的根源始于最高院发的一个文件。
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给广东省高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中明确:“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该文从司法层面承认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地方AMC的“金融”机构身份。而在此之前,这些领域或行业的经营管理、法律约束大都是按民间金融来处理与对待的。现在终于有了新的明确身份。
但是,众多类金融机构却存在经营无方,供给不畅,往往与民间金融混为一谈,满足不了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求资若渴的中小企业也同样较难从类金融机构获得廉价的贷款。为此,朱耿洲博士探究其中…
第21个版权作品出炉
一方面为帮助小贷/典当/担保/保理/租赁/区域性股权市场/资产管理(AMC)七个类金融企业解决好自身经营发展、风险应对与法律策划问题,另一方面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家解决如何从类金融企业融资的难题,中国资本策划研究院院长、著名资本策划实战专家朱耿洲博士精心钻研,独创 《小贷/典当/担保/保理/租赁/区域性股权市场/AMC等类金融策划36计》课程,现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登记,获得国家知识版权,登记号:国作登字-2024-M-00196300 。这是朱耿洲博士第21项知识版权作品,也是朱博士在专注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升当代企业融资策划与资本运作实战核心竞争力方面再谱新篇。
《小贷/典当/担保/保理/租赁/区域性股权市场/AMC等类金融策划36计》版权证书
类金融破局谱新篇
创作目的:一方面帮助小贷/典当/担保/保理/租赁/区域性股权市场/资产管理(AMC)七个类金融企业解决好自身经营发展、风险应对与法律策划问题,另一方面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家解决如何从类金融机构融资的难题。
创作过程:朱耿洲博士从2003年创办广州市厦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来,一直关注小贷/典当/担保/保理/租赁/区域性股权市场/资产管理(AMC)等七个类金融领域经营管理、风险应对与融资策划问题,后通过长期担任咨询顾问讲学,调查了解,并结合当前企业实际与国家政策形势,于2020年2月1日开始撰写并最终定稿。
独创性:是国内首个全面系统、集类金融融资技巧、经营实战、法律风险控制于一体的创新实战课程。
(朱耿洲博士讲授《类金融策划36计》课程)
专业专注解决类金融企业经营困局与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朱耿洲博士表示,类金融机构首先要在经营上破困局,比如小贷公司就要小而散,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快捷、便利”的原则; 小额贷款公司应和银行寻求变通之道,进行“联合放贷”等等途径拓宽或模式。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AMC)也应各有招术,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和信用内部评级体系,较为准确地对风险进行预测,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类金融发展展望与对未来类金融综合改革建议
朱耿洲博士在本课程中倡导:
1.国家应该赋予民间金融合法地位,并允许民营资本真正公平参与金融业、类金融业的竞争。
2.允许民间资本自由顺畅进入类金融行业。
3.在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股份制、合作制、上市、兼并重组等市场手段实现类金融和民间金融整合,提高整体实力与抗风险能力。
4.允许类金融、民间金融平台进入多层次的直接融资市场挂牌上市募集资本。
5.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允许类金融进入纳入央行征信系统,改进类金融生存土壤。
6.完善大数据征信体系和失信惩戒体系,构建互类金融良好生态环境。
7.提高金融监管水平,金融发展规划和监管均应该具有前瞻性,勿等类金融危机爆发才仓促救火。
8.对待类金融的发展要足够重视并提早引导规范管理,莫马后炮!应有足够的容忍度,勿一刀切。
9.简化企业的破产清算制度,降低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成本和法律成本。
10.建立全国性的规范公民个人破产制度。
11.政府成立“类金融与民间金融发展基金”,对合规合格的类金融与民间金融注资参股(不控股)增信。
12.“放水养鱼”,服务小微企业和百姓的金融财税优惠要给力!
课程系统全面提出类金融企业如何解决好经营发展、风险应对与法律策划问题;同时也为中小微企业家传授如何从类金融企业融资的方式方法技巧,是国内首个全面系统、集类金融融资技巧、经营实战、法律风险控制于一体的创新实战课程,干货满满、实操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