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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耿洲:民营企业最为期待金融业扶持的20条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夏天 | 发布时间: 2023-08-02 | 146 次浏览 | 分享到:

7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下称“17条”),促进民间投资十七条措施。

719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向外界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31条”),全文分总体要求、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等8个部分共31条。

  在我国经济复苏缓慢的态势下,意见出台能有效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能,对促进经济增长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意见出台更反映了党中央对壮大民营经济的坚定决心以及对其为经济复苏和提高社会就业所寄予的殷切希望。

笔者认为,此次意见提出的“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金融机构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对于民营企业来说,目前经营中最大的障碍或困惑主要集中在融资支持政策不到位或不给力上。而融资支持政策的完善又是民营经济生机得以恢复、活力得以释放的根本所在,这个问题若此次意见发布之后仍没得到很好解决,民营经济可能还要在低迷失落中徘徊更长时间,也将对中国经济复苏带来较大拖累。

 

1、期待银行要从骨子里改变歧视民企的观念。

首先是要不唯所有制只唯优劣。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评价一个企业,不要看它的所有制,不要看它的规模大小,主要看它的治理结构、风险控制能力、技术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情况。

还有就是期待银行能够改变对支持民营企业存在浓厚的畏难情绪,以及存在怕贷、畏贷等行为。

最后是期待银行能够改变对支持民营经济依然僵化的思想观念,改变一遇政策调整和市场风向变化,就大幅压缩民营企业信贷的行为。

 

2、期待银行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不敢贷、不愿贷问题。

期望银行业持续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把业绩考核与支持民营经济挂钩,进一步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和评估考核,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分支机构服务民企中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

期望银行落实的重点是要适当提高对民企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 彻底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根据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情况,对民企中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大、占比高的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容忍度等指标差异化考核,并明确容忍度的具体范围。对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只要办理部门人员勤勉尽职,不应搞终身追究制;根据监管要求,要明确授信部门和授信工作人员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相应的管理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的,在授信出现风险时,将免除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合规责任。

 

3、期望银行持续增加对民营中小微企业信贷供给量。

长期以来,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并不匹配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以统计数据为例,在银行业贷款余额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约25%,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却超过60%

期待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合作关系,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和信贷增长计划,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充分满足民营企业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进一步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期待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能够匹配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

 

4、期待银行能适当放宽对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条件,真正提高审批效率;期待银行对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能够持续扩大。企业申贷获得率能够不断提高,融资获得感能够不断增强,对信贷空白小微群体服务力度能够持续加大。

 

5、期待银行针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缺乏抵押担保、贷款期限与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等问题,多落实信用贷、续贷、中长期贷款产品。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各类民营中小微企业灵活采用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方式、延长还款期限等形式,做好后续信贷资金安排,帮助企业维持或恢复生产;

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延尽延”、新增贷款“应贷尽贷”。

期待加大对制造业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支持,强化对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

 

6、期待银行适当延长受困民营小微企业的贷款还款时间、付息时间,为企业合理续贷,并为困难企业酌情下调续贷利率,不要搞落井下石和趁人之危,逼死企业。

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对银行机构抽贷、断贷、压贷、拒贷的业务实施提级管理,对盲目“一刀切”抽贷、断贷、压贷等逼垮中小微企业行为,坚决纠正并严肃问责。

 

7、期待银行等金融业能够合理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期待银行机构、支付机构、担保机构推出减费让利举措,降低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电子银行服务收费、支付账户服务收费、担保费等费用。

对信誉好的民营优质客户降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同时对客户只收取利息费用,不收取其他任何的咨询费或承诺费,不要强制民营中小微企业客户购买任何基金、保险、贵金属、理财产品等。

对企业多次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采取最高额担保方式,避免企业重复评估、抵押,为企业节约评估费等各类费用。

对于融资性担保贷款,要求保证金一律由担保公司承担,避免担保公司转嫁到企业,加重企业的负担。

期待银行加强与地方金融组织合作,提高对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的授信额度降低利率,从而降低其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8、期待银行等金融业大胆进行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针对民营经济推出更多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大金融动能。比如根据创业创新的特点,推出季节性贷款、临时性贷款、创业性贷款、个人创造发明贷款、专利贷款、知识产权贷款、著作权贷款等短期信用贷款,有效弥补民企缺乏足够担保抵押物的缺陷;

同时做到贷款高效快捷简便,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就必须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中小微企业的特点,不断开发特色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9、期待银行等金融业能够重视落实大力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中长期项目贷款业务。中长期贷款业务对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具有重要意义,对区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期待银行能够积极配合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围绕重点实施项目开展合作,以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为重点,大力发展小企业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加大支持领域涉及到土地整治、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住房改造等多个方面资金需求。

 

10、期待银行等金融业能够重视落实大力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整合各类有限的社会资源,包括行政资源、信息资源、金融资源等,汇集成有效破解民营经济融资难题的“社会洪流”。

“信易贷”就是整合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水、电、气费以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领域的信用信息,“自上而下”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降低银行信息收集成本,为民营经济融资提供更为准确、真实、客观的数据信息,有效消除民营经济融资障碍和放大民营经济融资倍数。

银行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社会资金“中枢神经”的作用,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数字经济通道建设,积极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使各类社会政府职能机构积极配合并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与服务,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程度,最终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1、期待银行和金融业能够健全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各银行机构应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理念,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打破之前仅由政府与银行机构进行民营企业融资风险担保的狭窄格局,由参与支持民营经济的所有金融机构,比如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出资筹集融资风险基金,用于对民营经济支持之后形成的损失进行有效补偿,具体量化各机构之间的风险承担比例,将风险进行分摊,消除过去银行金融机构独家或少数机构承担民营经济融资所形成的风险损失。此举既能消除银行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融资的后顾之忧,也可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各银行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2、期待能够充分发挥担保和保险增信保障作用。期待能够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制度,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加大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确保落实平均担保费率低于1%

同时,期待创新担保措施。针对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 融资难等特点,大力推行经营者个人资产抵()押、担保公司保证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动产浮动抵押方式。让他们提供的担保条件应该多样化,比如房地产、物资、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财产,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各种方式。银行机构扩大车辆、船舶、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规模。

同时期待推动各类财产保险加快科技保险、重点领域责任保险等业务发展,满足民营中小微企业多层次保险需求。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大力推广以保证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提升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大力发展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支持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海外布局。

 

13、期待银行和金融业能够设立民营中小微融资专营机构,通过设立中小企业业务中心小企业金融服务部等专营机构,尽力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专营机构实行垂直化管理,将贷前调查、信用等级评定、授信额度核定、担保能力、信贷业务审批、提款核准等业务流程进一步整合,严格限定业务流程审批时间。

同时,设立专用通道,设置小微企业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小企业审批程序;设立专岗审查,组建由具有丰富审查经验的业务骨干组成的小微企业审查团队,明确限时审批的工作要 求,满足小微企业需求急的特点,有效提升了贷款审批效率。

 

14、期待银行和金融业能够结合民营企业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特点,提出有针对性服务方案,开发标准化金融产品,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支持产业链上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

期待能够更好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盘活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动产资源。

期待金融机构加大政府采购合同配套融资支持,推广线上信用融资产品。

同时,银行能够支持上下游民营中小微企业实行应收账款票据化,在不降低现有现金支付比例的前提下,提高应付票据支付比例。

 

15、期待政府和银行业牵头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发挥好各地续贷过桥资金作用,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设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力度,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股权资本投入。

 

16、期待融资租赁更好发挥对制造业特别高端制造业企业的融资功能。融资租赁能够使得设备厂商的销售规模增增加,获取货款;

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企业还可以将存量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企业获得资金,同时还可以正常的使用该设备,能够有效的资产,缓解自身的现金流压力。

 

17、期待金融机构加大对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扩大对于老百姓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围绕批发零售、住宿餐文化旅游等服务行业企业的金融供给,促进医疗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和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发展。

 

18、期待金融机构加大运用进出口订单、应收账款、纳税信用等信息,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深化“跨境人民币惠企便民专项行动”,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支持外向型民营企业用足用好跨境人民币,提升企业便利化结算、规避汇率风险的能力。

 

19、期待金融机构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对民营企业发行企业集合债和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行为加强业务指导,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

期待升级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行动,加强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指导。

加快“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上市进程。

同时,提升各地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功能,加强对已完成股改企业的规范培育,推动尽快到“新三板”、北交易所和创业板上市。

 

20、期待能够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支持各县市区发起设立地方金融组织,吸引更多优秀国有和民营资本进入地方金融组织行业,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强化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通过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等方式,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引导地方金融组织着力向“小微”“三农”“专精特新”等企业靠拢,不断增加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