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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王连洲主任的信托基金情结
来源:今日财富杂志 | 作者: 蔡概还 | 发布时间: 2020-06-06 | 5557 次浏览 | 分享到:

王连洲先生


  说实话,我的人生轨道是出乎我自己意料的。


  我成长过程中有三个没有想到:一是没想到会考上大学,二是没想到会留在北京工作,三是没想到会和信托基金结缘。而正是这三个没有想到,让我在大学毕业后与王连洲主任认识并长期共事,成为了王主任惟一的“兵”。我1994年7月参加工作,第一个工作单位是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王主任当时任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


  第一次见到王主任,记得是在人民大会堂。那时刚上班没几天,在一个什么会后,他把我叫住了:“小蔡,你认识江平老师吗?”我回答说,“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他又问我:“那你知道什么是信托吗?”我如实回答不知道。他笑了:“没关系,以后我们一起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没有想到,自此至2000年10月王主任退休,我一直跟着他工作,先是起草信托法,1998年又开始起草投资基金法(后改名为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他结下了深厚的信托基金情缘。当2019年8月,80岁高龄的王主任找到我并嘱托我写一篇关于他的回忆文章时,我没有理由拒绝。



初到人大工作的我与王主任(右)合影


  在我的印象里,王主任首先是一个既勤奋又不勤奋的人。


  说王主任勤奋,是因为他几乎没有什么嗜好,一心扑在工作上。记得1995年冬在北京市门头沟一个偏僻的宾馆起草信托法草稿,整个宾馆就起草组成员五六个人,除了王主任外,还有何宝玉、曹守晔、周小明、孙书元和我,非常冷清。


  他带着我们起早摸黑地工作,从早上开始一直到深夜十一二点,除了讨论条文还是讨论条文,没有外出散步也没有任何的娱乐活动,而且在这个宾馆一呆就是半月有余,当时我作为最年轻的起草组成员都觉得有点吃不消。现在大家看到的信托法简明扼要,当时起草组逐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往往一个条文就得讨论大半天,保证前后不矛盾,能够适用于所有的信托活动和信托类型。


  为了进一步完善信托法草案,王主任频繁安排起草组封闭讨论、召开国际研讨会等。同时,马不停蹄地组织开展调研,我们一起去过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进行立法考察,北京、上海、天津、香港、辽宁、山东、江苏、广西等地,也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信托法国际研讨会,后排左五为王连洲主任


信托法起草组在广西调研,左四为王连洲主任


信托法起草组在美国考察,左三为王连洲主任


  说王主任“不勤奋”,是因为他的性格决定的,他胸襟宽广不拘小节,主要考虑大方向,对小事、杂事基本上都交给我办理。例如2000年在海南博鳌召开证券投资基金立法国际研讨会,一百多参会人员的联络、交通、食宿、会场布置、会议议程、会议费用、会议综述等具体会务杂务,他全部交给我一人办理,而且对我非常放心,很少过问。


  我本来是不擅长张罗会务的,能够独挡一面把一个大型会议张罗好,现在想起来都归功于他。此外,王主任为人直爽,有话直说,从不藏着掖着,有事不往心里去,我一直就想他应该会长寿。现在他80出头了,身体依然非常健朗,是我学习的榜样。2019年,我组织信托法、基金法主要起草组成员小聚,80高龄的王主任仍然精神矍烁,谈笑风生。



2019年部分信托法起草组成员合影,
左三为王连洲主任

2019年部分基金法起草组成员合影,
前排中间为王连洲主任


  其次,王主任是一个既中庸又不中庸的人。


  说王主任中庸,是说他处世态度不偏不倚、折中调和。立法过程中,他不急不躁,善于在错综复杂的争论中找到能让各方接受的点,求同存异。不像有的起草组成员,认准一个理九头牛都牵不回来,激烈处拍桌子争得面红耳赤之事常有,当然事后又是好朋友。对王主任的中庸之道,有人认为是妥协、是让步,但事实证明,一部法律的起草没有妥协让步是很难出台的。例如,对信托法中要不要就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功能定位、确定业务范围等,有关方面在认识上存在较大分歧。


  有的认为,信托投资公司问题很多,立法条件尚不成熟,赞成先出台信托关系法,而对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先由国务院以规范性文件予以调整和规范;有的认为,起草信托法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规范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缺少这部分内容,信托法的出台就失去了现实针对性,何况信托法草案已经进入人大常委会的初次审议程序,不宜再进行大的改动。对此,王主任心里是很纠结的,我猜他应该倾向于后一种观点,至少我是。但王主任当时给出的立场是支持第一种观点,即先出台信托关系法,在当时我有一些不是很理解。


  最近我看了一场电影《攀登者》,里面提到攀登珠穆朗玛峰有“窗口期”,我联想到信托法的制定,其出台也有“窗口期”,并对王主任当时的取舍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起源于英美法系的信托法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我国的现有民法是格格不入的,如果当时不抓紧想办法尽快出台,可能就会错失出台的“窗口期”,或许我们现在就看不到信托法。在我的印象里,财经委负责起草的期货交易法、融资租赁法等,就到今天仍然没有出台。


王连洲主任参加基金法起草讨论


王连洲主任在法律起草中
认真听取意见和参与讨论


  说王主任“不中庸”,是因为他一旦认准的事情,他毫不退缩,会尽力去达成。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信托法起草组搜集、翻译和整理了大量有关国家信托制度的资料,先后赴境内外信托业发达的地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广泛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大专院校、银行系统、法院系统、信托投资公司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组数易其稿,形成了《信托法(草案)》。该草案经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1996年第17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进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程序。1996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进行了初审。


  其后,是否需要制定信托法引发争议。对此,王主任多次写文章,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一个观点:《信托法出台,不宜再拖》。他指出:不管从发挥信托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发展的独特功能来看,还是从清理整顿、尽快解决我国信托业目前所处的无所适从的宭况来看,还是从着手完成已进入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的立法任务来看,抓紧信托法草案的再次审议,促进信托法的早日出台,都是急需的,不宜再拖延下去。在王主任的大力呼吁下,2000年7月3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对信托法(草案)进行了二审;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信托法,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最后,王主任是一个既时髦又孩子气的人。


  说王主任时髦,在于他思想不落伍,也关心新鲜事物。一些最新的时政要闻、奇闻八卦等,他朗朗上口,和他一起吃饭聊天,保准不会冷场,时不时还会引发大家哄堂大笑。


  这里我想顺带说起另外一件事情,和王主任关联不是很大,但不吐不快。1996年7月,我和王主任在青岛参加完信托法国际研讨会后一起乘机返京。我独自坐在后排靠过道的一个位子上,上来一位慈祥的老太太,她说她有点胖不想坐靠窗的位置能不能和我换个座位,那时我110多斤瘦得象根竹竿满口答应。我因为张罗信托法研讨会过于疲惫闭目养神,直到上餐食。我印象深刻,餐食是盒装的,里面有面包、小吃和一听可乐。我看邻座老太太也不吃,直接放进了随身带的提兜。我肚子应该饿了打开就吃,可一不小心把可乐易拉罐的拉环弄断了。老太太看见马上把她的可乐从提兜里拿出来换给我:“你喝我的,这个坏的我回家用钳子打开喝”。一来我去,我们俩就聊了起来,都快成忘年交了,感觉她非常亲切,慈祥朴实,平易近人。飞机降落北京后,她给了我一张名片,让我以后有空去她家玩,并问我认不认识她。我看了名片上的名字摇了摇头,后来也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去拜访过她(主要是没有手机、微信等如今方便的联系方式),但她的名片我保留至今。


  事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王主任,他说那是著名歌星马玉涛啊,并埋怨我当时没告诉他让他错失了追星的机会。那时我才知道王主任也有偶像。



与王连洲主任(前排右三)一直观看演出


  说王主任“孩子气”,是说他有时候也象个孩子,还会落伍、犯糊涂。记得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刚刚出现电子邮件E-Mail,一次在人民大会堂开会(离23号院办公室有点儿距离),王主任要接收一份外国专家的“伊妹儿”,他让我赶紧跑回办公室打开电脑接收。我气喘吁吁跑到半路,才想起接收“伊妹儿”可以不用电脑开机。此外,基金法起草之初,章节框架一直无法取得一致意见,1999年在深圳、上海调研讨论时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起草组喜极而泣,王主任也高兴得象个孩子,大家在临上飞机前都多喝了点红酒,当飞机在首都机场颠簸着落地时,王主任才从迷糊中睁开眼睛问我:“小蔡,飞机要起飞了?”


  总之,在我的记忆里,王主任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为了证券法、信托法、基金法等金融法律的起草呕心沥血。在今后的日子里,惟愿王主任健康快乐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