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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新规落地 对你的钱袋有何影响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高帆 | 发布时间: 2018-09-28 | 1817 次浏览 | 分享到: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银行理财业务总体运行平稳,6月末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21万亿元,7月末为21.97万亿元,8月末为22.32万亿元。理财资金主要投向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标准化资产,占比约为70%;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占比约为15%,总体保持稳定。


  9月28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随着理财新规正式落地,银行理财产品将迎来一系列变化,也将对投资者产生一定影响。


  一是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延续现行理财监管要求,规定银行应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向投资者销售风险等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二是降低理财产品的门槛。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单只私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与“资管《办法》”保持一致。门槛降低,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人能承受公募理财产品的风险,同时也表明市场承受风险的能力在增强。


  三是允许公募理财通过公募基金投资股市。《办法》继续允许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在理财业务仍由银行内设部门开展的情况下,放开公募理财产品不能投资与股票相关公募基金的限制,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利好股市。 


  四是个人首次购买需进行面签。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在银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面签。这样可以避免投资者作出超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决策,也避免银行把风险过大的产品卖给投资者。


  五是引入投资冷静期。对于私募理财产品,银行应当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决定,银行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全部投资款项。目前国内部分投资者还不够成熟,可能存在一些不够理智的投资者在情绪不稳定的时候进行投资,从而带来一些不好的结果,有一个冷静期能够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