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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两减:重庆政策升级让企业融资轻松“过桥”
来源:中国财经报 | 作者:张海燕 | 发布时间: 2019-05-10 | 532 次浏览 | 分享到:

  重庆市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再升级,中小微企业、“双百”企业中的大型民营企业可申请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单笔额度最高分别为3000万元、8000万元,借款主体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实际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可申请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单笔额度最高500万元;转贷资金使用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资金使用费按每个工作日0.2‰计算收取。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重庆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近日修订全市市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以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让企业融资轻松“过桥”。
  
  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的资金,2015年,重庆市设立了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截止到今年3月底,全市转贷平台为3646家企业办理转贷申请5213笔,转贷金额为355.5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近10亿元,企业获得感不断增强。
  
  而这样的成绩,得益于重庆市对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实施的三个“加法”和两个“减法”的优化升级。
  
  “加法”方面:一是对象范围在扩大。在重点支持还款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转贷的基础上,2017年将借款主体为中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实际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纳入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范围,今年又将“双百”大型民营企业纳入支持范围。二是单笔额度在提升。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的单笔额度从2015年的最高1000万元,提升到2016年的最高2000万元,再提升到当前的最高3000万元,“双百”大型民营企业单笔最高可申请8000万元,切实缓解企业的“资金之渴”。三是转贷时间在延长。2015年,转贷资金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到2016年增加到不超过7个工作日,到2019年直接增加至15个工作日内,让企业有更多周转的空间。
  
  “减法”方面:一是企业自筹比例在降低。2015年,单笔转贷周转资金额度控制在银行承诺续贷额度的80%以内,企业自筹不低于20%,在2016年时,将企业自筹降低为不低于10%,进一步扩大转贷周转资金额度。二是资金使用费在减少。此前,转贷周转资金使用费采取分段计算,使用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超过3个工作日,每日分别收取0.2‰、0.4‰使用费;2019年进一步简化计算方式,资金使用费都按每日0.2‰收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如果有一家中小微企业获得3000万元的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7个工作日,现在支付使用费相比过去将降低36.4%。
  
  据了解,新修订后的办法明确,申请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市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无严重失信违法记录;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重庆市“双百”企业名单中的大型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还贷存在暂时困难,合作银行同意续贷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企业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得申请使用转贷应急周转资金。
  
  在申请流程上,企业在市级资金管理平台申请填写并打印《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双百”大型民营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申请表》,连同续贷申请材料一并向合作银行提出续贷申请;合作银行审核确认后,送市级资金管理平台核查;市级资金管理平台确认符合条件的,将转贷应急周转金发放给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收到资金后应在当天归还企业贷款,加快办理完成续贷手续,并发放贷款。
  
  办法还明确,重庆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将对市级资金管理平台转贷工作实施绩效评价,并不定期开展核查工作。对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包括重庆农商行、重庆银行、邮储银行重庆分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等与市级资金管理平台合作的银行已达1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