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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改革优化股票 发行制度成效显著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左永刚 | 发布时间: 2019-03-02 | 479 次浏览 | 分享到:

  3月1日,全国股转系统新闻发言人表示,新三板股票发行制度优化改革四个月以来,挂牌公司股票发行融资审查效率提升,挂牌公司发行决策效率得到优化,企业融资成本得以降低,存量制度改革在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自2018年10月26日至3月1日,挂牌公司共计完成331次股票发行。


  2018年10月26日,全国股转系统优化改革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制度,推出并联审查、授权发行、负面清单管理、关联方回避表决、风险防控机制等改革举措。制度实施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融资审查效率提升。


  一是挂牌公司募集资金闲置成本降低。股票发行实施并联审查机制后,发行备案审查时间由7.9天下降为2.9天,募集资金平均闲置时长平均缩短20天以上。二是挂牌公司内部决策效率提升。授权发行制度推出后,大批挂牌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相关公司的小额发行决策效率大幅提升,平均节省15天以上的内部审议时间。三是企业和中介股票发行成本降低。对于募集资金监管要求的调整,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优化了募集资金监管要求,降低了挂牌公司的信披成本和中介机构的核查成本,既坚持了募集资金监管的底线要求,又契合了中小微企业小额、灵活的融资特点。四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得到保护。回避表决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不同情形下表决权回避制度的执行进行了规定,有效防范了关联方利益输送,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五是股票发行市场预期得以明确。终止备案审查的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了市场预期,保障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


  以挂牌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发行备案审查为例。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申请发行4507887股普通股,计划募集资金约1091万元,全国股转系统受理当日即完成备案审查出函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三农企业晓鸣农牧于2018年12月10日披露发行预案,拟非公开发行29万股优先股,计划募集资金2900万元,全国股转系统在该公司优先股发行过程中全程跟踪、全程督导、全程服务,次日完成备案审查出函工作。


  新三板股票发行融资制度具有“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等特点,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是挂牌公司的重要融资方式,也是市场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重要途径。统计显示,新三板股票发行制度优化改革四个月来,挂牌公司共计完成331次股票发行,融资额合计158.4亿元。其中,共有322家挂牌公司完成324次普通股发行,累计融资156.04亿元,平均单次融资金额4816万元,平均发行市盈率20.31倍。共有7家挂牌公司完成7次优先股发行,累计融资2.36亿元,单笔融资金额3371万元。


  改革优化股票发行制度,便利了挂牌公司发行融资,提升了发行效率,支持了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下一步,全国股转系统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融资品种,强化市场服务,切实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民营企业能力,有效缓解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