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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债转禁令或改P2P格局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高帆 | 发布时间: 2017-07-27 | 1508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广东(非深圳)地区的监管层要求P2P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活动与服务,其中包括出借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广东或将成为首个禁止P2P个人债权转让的省份。


  债权转让是P2P平台的一种常见操作,可以解决资产、资金匹配中的很多实际问题,例如长期标的的流动性问题。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借款标的的借款期限是一年,假设不引入债权转让,则该项目理财人必须投满一年,资金提前退出很难合理解决。而理财用户作为一个群体,对于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有着统计学上相对固定的需求模式,实际上很难与借款端用户的借款期限需求一一对应匹配起来。


  就P2P平台而言,涉及的债权转让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专业放贷人模式;二是普通债权转让模式;三是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该模式是针对同一平台的投资人而言,即A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平台上的B投资者,A投资者实现资产变现。


  而此次规定中提到的P2P个人债权转让就是指第三种。债权转让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借款人信息、债权信息不透明,易存在资金挪用情况;由于借款人大多是长期债权,而出借端客户多是短期,那么就需要平台重新匹配债权,容易出现期限错配的道德风险,若新增业务大面积减少,易出现资金链断裂。


  此次禁令将会大大降低平台客户的参与度。个人之间的债权转让是网贷平台为了解决借款标的流动性问题的一种功能创新,这一功能在不少平台都有,特别是借款期限较长的大平台。对这类平台来说,如果缺少个人债权转让及类似增强流动性的功能,就会损失一部分对流动性有要求的出借人。


  禁止“债权转让”若被大范围推广,客观上说,网贷行业将受到较大限制,出现大的“阵痛”,平台不得不进行业务调整,行业格局也将改变。从借款端看,长期借款项目将退出,部分借款人会流失,平台不得不进行业务调整。债权转让是应对长期借款标的缺乏流动性而产生,而目前大部分业务,包括信贷、消费金融等都有较长的借款期限,平台不得不进行短期借款项目的挖掘,将面对业务、人力、成本、流标等多方面的压力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