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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31条”出台:支持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作者: 杨志锦 | 发布时间: 2022-03-19 | 390 次浏览 | 分享到:

3月18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及浙江省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与浙江的沟通协调,优先将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相关改革试点任务赋予浙江,指导支持浙江率先探索实践。

2020年10月召开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5月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表示,浙江省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具有广阔的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

此次意见则是从金融的角度,提出31项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措施。意见表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为追求美好生活而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发挥金融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促进共同富裕的手段之一是再分配问题。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就应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而通过金融手段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就是要发挥金融政策的正向再分配效应。”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明表示。

意见还提出,倡导金融向善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浙江方案,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浙江是全国最早获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省份之一,经过近五年的探索实践,浙江绿色金融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在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组织体系、产品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的成果和经验,为下一步绿色金融改革的深化和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下一步要发挥好改革的集成效应,推动绿色金融与农村金融、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等融合发展。”

结构性金融政策精准支持

去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此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亦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会议精神。

市场认为,促进共同富裕主要依靠财税改革来推动,但从一行两会一局的表态来看,金融政策也要发力。央行当时表示,保持宏观政策稳定性,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其他部门也有类似表态。总体看,总量政策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即“做大蛋糕”。

此次意见提出,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路径机制,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结构性金融政策的实施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发挥精准调控功能,在促进共同富裕中起到重要作用,即“分好蛋糕”。此次意见表示,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

意见提出,优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推进浙江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服务最大化为目的,探索在资本占用、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降低“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快构建服务共同富裕的农村信用社普惠金融体系。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局今年1月24日发布的《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披露,浙江省将成立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将省农信联社改制为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成为一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业内人士指出,浙江省省联社改革采取的联合银行模式,其优点在于改革成本低难度小,基层农商行或农信社从联合社的一员转为联合银行的股东,无需进行额外资本募集,同时能够较好地保持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稳定,有利于支持“三农”及小微。

意见表示,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流动商贩、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创业人群等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对进城务工农民的金融服务,推动低收入群体增收。

意见还提出,深化小微金融服务。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广应用“贷款码”,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持续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深化小微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扩大融资覆盖面,提升融资便利度。

实际上,在支持小微、“三农”领域,央行有特定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定向帮扶,比如支农、支小再贷款。“结构性货币政策出台的初衷并非为了调节收入再分配,但支农支小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具有引导信贷流向、强化激励相容的效果,有助于引导资金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流动,进而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并最终促进共同富裕。”张明表示。

探索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浙江方案

意见还提出,倡导金融向善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浙江方案,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张明表示,近年来,绿色金融与经济增长的耦合程度不断上升,且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空间依赖关系。绿色金融囊括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碳金融等工具,能够从多维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在乡村振兴、扶贫减贫领域发挥突出作用。

早在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广东等五省区部分地区,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随着政策支撑和基础建设的不断加码,浙江绿色金融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截至2021年末,浙江省绿色贷款余额1.48万亿元,同比增长46.3%,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0.9个百分点。

此次意见提出,打造绿色金融浙江样板。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开展气候风险评估,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融资活动;强化碳达峰碳中和金融支持。引导银行将碳减排效益、碳价等指标纳入授信管理流程,研究发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支持浙江按规定使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动绿色债券增量扩面。

殷兴山介绍,去年7月16日全国碳交易市场上线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及时出台《浙江省碳排放配额抵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碳配额抵质押贷款,有效盘活“碳资产”。今年2月,该行又出台《浙江省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加快环境权益类信贷产品创新,积极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目前,浙江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630亿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坚持创新引领,立足浙江绿色金融发展优势,紧抓绿色金改契机,充分发挥央行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产品持续创新,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殷兴山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