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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院有望落地成渝地区!最高法: 推动高起点高标准设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作者:每经记者 张祎 | 发布时间: 2021-03-03 | 1306 次浏览 | 分享到: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实施。
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两中心两地”定位,《意见》有针对性地拟定了相关条文。
   在助力成渝两地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方面,《意见》表示,积极支持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推动高起点高标准设立金融法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海已成立金融专门法院;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

另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就《意见》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天府中央法务区已于今年2月5日正式启动运行,在最高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知识产权、金融、互联网、破产、生态等专门法庭正在加快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

   人民法院推进成渝“两中心两地”建设的任务书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对于《意见》的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发文介绍,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最高法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经反复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该《意见》。

   具体来看,《意见》分为三个部分,共有14条,除了坚持法治思维和新发展理念外,还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两地发展迫切需要,有针对性地拟定相关条文,《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意义,并从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金融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环境资源审判、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等九个方面明确工作重点,同时还强调成渝地区法院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适应的司法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意见》具有多重意义,是人民法院全力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动员令,是人民法院推进成渝地区“两中心两地”建设的任务书,是人民法院唱好区域司法协作“双城记”的路线图。

   推动高起点高标准设立金融法院

   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被明确赋予“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战略定位的背景下,《意见》从全方位加强审判工作方面着手,助力“两中心两地”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为助力成渝两地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意见》第5条强调要加强金融审判,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并明确表示,将积极支持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推动高起点高标准设立金融法院,健全金融审判体系,不断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国际化建设。

   《意见》中所披露的这一信息,意味着成渝地区有望迎来金融法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海已成立金融专门法院;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

截图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的成立,对进一步完善上海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继上海金融法院之后,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的设立也已于近期获批。为实施国家金融战略,维护金融安全,健全金融审判体系,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

   在就《意见》回答记者提问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介绍,天府中央法务区已于今年2月5日正式启动运行,在最高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知识产权、金融、互联网、破产、生态等专门法庭正在加快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将与入驻的三级法院,形成“五院”“五庭”为核心的司法聚集区,促进形成“法治生态圈”,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