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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硬举措确保减税措施落地生根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包兴安 | 发布时间: 2019-01-30 | 10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税务总局和36个省级税务局均已经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

  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以“落实减税降费”为主题,重点介绍了2019年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特点以及税务部门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这是2019年减税降费的‘先手棋’,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积极的社会预期,促进‘六稳’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总体上看,这次新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主要体现了“三扩大三加力两统筹”的特点。


  “三扩大”:即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彰显了普惠性减税。进一步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进一步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提高年应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进一步放宽了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标准进一步提高。


  “三加力”:即增加相关优惠税种、实行减半再减半优惠政策和叠加享受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的同时,最高可以按50%比例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两个附加,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可以再减半,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


  “两统筹”:即统筹考虑了各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了新老政策衔接。6个地方税种和两项附加的减征优惠,由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同时,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政策,税务总局在相关公告中就如何做好新老政策衔接适用的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有利于政策在实施中实现简明易行好操作、新老衔接更便利。


  蔡自力表示,税务部门将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作为一项必须扛牢抓实完成好的政治任务,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迅速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和36个省级税务局均已经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项工作组,制定任务清单和作战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密集出台系列文件。在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财税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按照简明易行好操作的要求,税务总局及时出台了“4+1”系列征管文件,即同步出台了4个税收征管配套公告和1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综合性抓总文件,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落实要求。此外,抓紧实施培训辅导;加强减税政策统计核算分析;统筹督查考评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