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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买保险 如何将理赔和退保金汇回内地?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pro0f2c45 | 发布时间: 2018-11-27 | 2273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几年,不少内地人到香港购买保险,但一旦遇到理赔和退保的后续事情,就涉及资金从境外汇回境内,在目前我国加强外汇管理真实性审核以及资本项目未实现完全可兑换的背景下,有的人就会遭遇无法便利收款的尴尬。


  目前香港保险理赔和退保资金汇入境内的方式主要有:


  一、支票托收。香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或退保时主要选择支票支付,如果客户直接拿着境外的外币支票到内地银行办理支票托收,需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此外,不少银行还自行设置外币支票托收的限制条件。如内地一外资行表示,在该行办理外币支票托收,除了需满足外汇政策法规外,客户还需在本行开立账户满一年以上,且账户日常有一定的资金往来而非“沉睡账户”。


  对于涉及保险理赔或退保的外币支票,由于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但在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交易,尚未对个人开放。因此,内地的银行对于不少境外保险的相关资金是不开展支票托收业务的。


  二、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目前内地居民在香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时,一般都会同时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通过先将理赔或退保支票兑换到香港银行账户后,再汇入内地的银行账户中。


  三、拿着香港的银行卡直接在内地刷卡消费。


  外汇局的规定有哪些


  针对香港保险公司的理赔或退保支票,众多内地银行按现行外汇政策法规无法兑付,那么,外汇政策法规究竟是什么呢?


  根据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对于境外保险根据类型不同区分对待。具体来说,境内个人因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框架下,允许和支持其所得划回境内。但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因此,涉及这些尚未开放的保险项目的分红或者利息不能划回境内。


  也就是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方面的保险资金,才能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1、境内个人因在境外旅游、留学和商务活动购买的保险;


  2、保险种类必须是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总体看,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对于个人从境外汇回境内的资金,按理需要审核资金来源的性质。如果来源于境外资本项目收入,则应该先确定该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的资本项目业务是否事前经过批准或备案,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或备案,则相关收入不得汇入境内。如果源于经常项目收入,则由银行根据“展业三原则”自行把握。


  境外资金(不论是外币还是人民币资金)在汇入境内时,境内银行都会先进行包括反洗钱在内的一些检查,检查合格后则允许入账,否则就不允许入账。此外,外汇资金汇到境内银行账户后,一般情况下,5000美元以上的资金不论是否结汇都要向境内银行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对于有意向在香港购买保险的人士,一定要了解国家的外汇政策及保险政策,这样才会避免出现日后出险后理赔、退保困难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