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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七答市场关切问题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箭在弦上
来源:证券日报网 | 作者:袁 元 | 发布时间: 2020-06-01 | 2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成为代表委员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也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也让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话题度不断升温。


  这也难怪,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头戏,作为一个承载着中国企业科技创新、中小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使命的巨大存量市场,创业板改革每走的一小步,都会引发场内外人士的360度全方位聚焦。正因如此,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消息出台后,各路人士对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如何推进、存量市场与增量市场如何同步协调等事宜提出了诸多问题。


  5月29日,为更好落实证监会《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审核衔接工作,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当前市场最为关切的七个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主要从不同审核环节衔接安排、行业负面清单适用性、财报有效期、举报核查等方面进行了一一解答。


  譬如说,券商投行非常关心目前在审企业和审核成果如何接续注册制审核的问题。深交所表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仅接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深交所基于相关企业在证监会的审核顺序和已有审核成果,按照注册制审核程序和规则开展审核工作,在审企业可以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提出申请,深交所将按照相关企业提交申请文件的顺序予以受理。


  对于创业板在审企业来说,它们也在担心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改革后是否符合创业板的定位。对此,深交所表示,为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稳定市场预期,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在审企业无需适用相关负面清单的规定。


  近年来,受到行业发展变化的影响,一些老牌创业板挂牌公司存在着并购重组的客观需求。对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引用财务报表的有效期应如何计算,深交所提到,根据相关规则,深交所在受理环节要求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引用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的财务报表应在6个月有效期内。考虑今年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允许并购重组在审企业今年提交申请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引用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财务报表有效期可延长1个月。


  除此之外,对于处于中止情形的企业如何恢复审核、深交所对首发新申报企业的审核有什么安排、在审企业平移后举报核查工作如何进行等问题,深交所也都做出了全面详细的解答。


  深交所就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相关热点问题的七问七答,从操作细节层面上勾勒出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路径图。这也向市场清晰地表明,作为中国资本市场“而立之年”的重头大戏,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已经是箭在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