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金融与资本运营总裁课程于是2010年1月16、17日在福建开班。本网随行记者就民间借贷的系列问题采访了主讲专家朱耿洲博士
本网记者:
人民银行《放贷人条例》准备推出,期待好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即鼓励民间投资“20条”,有关部门也于09年8月上旬上报国务院。但最近又没动静。请问:《放贷人条例》对民间借贷合法化有什么促进?对企业与社会有什么好处?
朱耿洲博士:
1、《放贷人条例》能出台,根据《放贷人条例》的条件,只要简单登记。任何个人与企业均可进行放贷业务。这就给民间借贷合法化、创造了条件。可以说这是一件欢欣鼓舞的事情。尽管未出台,但我个人认为,《放贷人条例》能引导大量长期实际存在的民间资本浮出水面、阳光操作、合理使用,纳入规范管理,对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也都起到缓解作用,对减少非法集资活动的社会制约,也有很大帮助。
2、按照《中国经营报》的调查,08年上半年,民间融资总量10万亿,相当于同期银行、正规机构的28.9%,约1/3。如这些资本阳光化合法化,也就形成良性竞争,也减少与降低了资金成本。
同时,民间资本的使用效率高、周转率高,有时1-2天均可,帮助快,手续简单。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这10万亿比银行的20-30个亿还好,等于重建一个银行系统!而这些还不需要国家成本。只要规范管理即可,是一种制度红利。
3、国家政策倡导民间创业活动。但民间创业,最大的难题就是资金问题。国家对创业支持少,所以大量的第一桶创业资本金,其实来源于民间借贷。那么我们大量的创业企业如能光明正大、从正规渠道得到民间资本支持,可减少利息,也减少创业企业负担,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4、来自民间的统计数据显示,因“国际旅游岛”概念,目前有超过4000亿元的资金流向海南大肆圈地,实际可投资运作的资金高达300多亿元。是否又会可能产生1992年海南省房地产泡沫暂且不谈,而是说,如果这些资金通过正常渠道、阳光操作、顺利进入被国有资本所控制的行业领域,诸如电信、能源、金融服务、公共事业等制度垄断的行业,将是一个什么结果。这些行业成为“最赚钱”国有巨头,但这些行业运行效率也自不必说,普通民众无法享受其所带来的福祉也是不争的事实。但如果民间资本能够介入这些垄断领域,必然可以提升相关产业的总体实力,民众福祉也将因竞争而得到大幅提高,也给各民间资本公平竞争的机会。
5、有人担心以为开放民间金融会干扰国家金融体系,这是掩耳盗铃的说法。而事实上,民间资本运作从来没停止过,也没听说造成多大冲击。只要加强管理、规范引导、打造平台、给予空间、创造条件,民间金融就将成为一支新型的资本力量,从而推动民营企业的发展、创业企业的发展、国家经济的腾飞。
资金问题永远是中小民营企业、创业者的一个核心话题,金融危机的余威还未彻底消除。如果能顺势使民间金融合法化,也就顺民心、顺时势,是利国利民利企的好事。
(本文未经朱博士本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