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佛恩其人
张佛恩,人称佛爷,“龙泉系”掌门人,旗下产业涉及酒店、房地产等,东莞虎门镇民营商会会长,是改革开放初期开始发家的虎门人。2001年投资8.9亿元,兴建虎门龙泉国际大酒店,该酒店为中国民营企业投资规模最大的酒店项目之一,张也因此一举成名。2008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称其拥有19亿元身家,并排列榜单第215名,位居上榜的东莞富豪首位。
我把“买入一家上市公司股票高于该公司总股份的5%,就要上报”理解为,一家公司买入不能超过5%,而我用三家公司去买,只要每家不超过5%就不算违规,没想到法律是将三个公司的股份加起来算。
长城信息打电话过来说违规了,我觉得只要将高于5%的股票卖掉就可以了,没想到又触犯了规定。
———张佛恩
本报讯(记者 王有毅)由于违规买卖长城信息股票,东莞“龙泉系”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昨日,“龙泉系”掌门人张佛恩,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首度回应被调查事件,称违规买卖长城信息股票是缺乏全面了解相关法规所致,且向记者解释“无意”违规前后。
买进卖出两次违规
东莞富豪炒股炒出了麻烦。买进并卖出长城信息股票之后,上周五,张佛恩收到了来自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的违规买卖股票立案稽查通知书。
根据上市公司长城信息公告,“龙泉系”的问题由“买股票”超过5%未上报,且6月内就转卖引起。从去年7月14日到12月4日的近5个月中,东莞“龙泉系”的东莞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三公司,从二级市场购买了长城信息股份共计2768.78万股股票,占长城信息总股份的7.37%,不过三公司在总持股比例首次超过5%后,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并继续增持,违反了相关规定。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止机构大户操纵股价,《证券法》就有规定,投资者以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做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而龙泉实业和龙泉房地产的股东均是张佛恩、张润平父子,分别持有60%、40%股权,龙泉国际大酒店则由张佛恩独自持有100%股权,三家公司属于法律定义中的“一致行动人”。
不料,“龙泉系”三公司在“卖股票”中又惹了麻烦。去年12月4日,其违规卖出长城信息股票205.2万股,持股比例降至6.82%.因为“龙泉系”企业所持长城信息股票超5%,并在6个月内就转卖,违反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在买入6个月内不得卖出”的规定。
并非首次大购股票
“实在是麻烦了,我自己也不好意思。”张佛恩昨日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说,这次麻烦纯属自己“理解法律不全面引起”。
他解释,买卖长城信息股票主要是看好其发展前景,因为“每股长城信息合计包含0.6股东方证券股权”,而东方证券正在申请上市,一旦上市成功,长城信息将可能获得巨大收益,该股因而成为典型的“券商概念股”。于是他亲自动手买入股票。
他表示,自己了解“买入一家上市公司股票高于该公司总股份的5%,就要上报”。“但我理解为,这个规定只针对一家公司不能超过5%,而我用三家公司去买,只要每家不超过5%就不算违规,没想到法律是将三个公司的股份加起来算。两个月前,长城信息打电话过来说违规了,我觉得只要将高于5%的股票卖掉就可以了,没想到又触犯了规定。”
这个解释与此前龙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给出的一份说明类似,即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和违规减持,系“对有关法律法规理解有误”所致,不过也有媒体提出质疑。因为“龙泉系”并非首次大举购进上市公司股票。根据披露,“龙泉系”至少在健康元的大股东名单中出现过。
对此张佛恩解释,买入健康元时并没有违反这5%的规定,所以才在买卖长城信息股票时惹来麻烦。“如果真要坐庄,要操纵上市公司,我为什么要用自己的账户买卖给自己惹来这个麻烦?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当初真的看好这只股票。”
张佛恩证实,上周五已经收到了来自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的通知书。证监局将对东莞市龙泉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进行立案稽查,且该局将于2月11日进驻龙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进行调查。